TRAI可能会根据广播公司许可规则带来OTT平台

TRAI减少了操作员反馈中OTT应用程序的监管范围

印度电信管理局(TRAI)正在考虑对流媒体电视频道(包括Hotstar,Airtel TV和Sony Liv等)的过度(OTT)平台进行监管,以符合类似于电视的许可框架频道广播公司。

电视节目被许可给注册广播公司,然后允许其在专用框架下向DTH或有线电视服务提供商提供内容。 “如果第三方(如应用程序)在没有支付运费和许可费的情况下显示相同的渠道,则会造成差异。两者都应该在许可证的范围内,或者两者都应该被豁免,“ET援引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高级官员的话说。

在印度,广播许可证有效期为10年,被许可人必须遵守1995年有线电视网络(规则)法案下的节目和广告代码。

上个月,据报道,TRAI正在寻求从电信运营商的角度解决移动电话公司与OTT应用之间的“监管不平衡”问题。 TRAI主席RS Sharma曾表示,目前,它只关注OTT咨询中的监管问题和经济问题,涉及Facebook,WhatsApp和谷歌等服务。

根据夏尔马的说法,协商的范围有限,因为歧视性定价问题,并且已经处理了网络中立性。长期以来,电信运营商一直抱怨他们必须遵守执法机构和许可规则,这与目前没有监管机制的OTT运营商不同,导致不平衡。

OTT监管的早期阶段在印度

TRAI于2018年11月发布了关于“过度监管框架(OTT)通信服务”的OTT咨询文件。该咨询文件在2018年12月24日之前公开征询公众意见。

在本文中,TRAI试图研究OTT提供商增长的影响; OTT运营商与电信服务提供商(TSP)之间的关系; TSP和OTT运营商提供的服务之间的相似性(如果有的话);现行监管框架可能需要对这些实体进行管理的变化;以及影响这些变化的方式。

根据宽带印度论坛TV Ramachandran总裁的说法,OTT服务提供商不应受到新的监管,因为它们不能与电信运营商提供的服务相媲美,宽带印度论坛(BIF)总裁TV Ramachandran表示。 。

Star India在其关于OTT通信的文件中曾表示,“TRAI根据该法案(1997年印度电信管理局法案)没有权力来监管OTT。互联网生态系统,其中OTT是其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受2000年“信息技术法”及其下通知的规则的管理和监管。

该公司补充说,所有互联网公司都受“竞争法”,“消费者保护法”和各种知识产权法的约束。 “这些立法框架为OTT在市场环境中开展业务设定了商业和技术参数以及法律界限,”它说。

到2021年,印度的互联网流量估计将以32%的复合年增长率增长。印度的无线数据总使用量已从2016年的4.6艾字节增加到2017年的20艾字节。每GB的平均价格也从每平方英里75.57卢比下跌。 2016年的GB为2018年每GB 12.06卢比,这是世界上最低的。

所有这些都推动了数字消费,这使得这一部门受到监管审查。现在似乎是DTH运营商和OTT运营商之间的新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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