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币是一种资产而非货币”,由以色列法院决定 – 区块链趋势

根据当地的Globes新闻网站报道,一名以色列法官裁定比特币(BTC)是一种资产而非货币。

中央地方法院裁定涉及区块链公司创始人和以色列税务局的案件。根据决定,后者终于获胜了。

“Lod中央地方法院接受了税务机关的解释,并认为比特币是一种资产,而不是一种货币,并且该交易需要纳税。”

通过强调比特币的地位尚未在该国定义,法官在其决议中宣称“很难预见比特币将被视为特别用于税收目的的货币”,媒体报道,并指出哪个案件可以到达最高法院。

涉及的人是DAV.Network公司的创始人Noam Copel,他在2011年购买了比特币,并在2013年以827万新的以色列谢克尔(NIS)的利润出售,相当于229万美元。在法庭上,Copel认为比特币应该被视为外币而不是纳税。

就以色列税务局(ITA)而言,它的观点不同,该组织提出了这样一种观点,即货币应根据该国的法律具有某种物理表现形式。

Shmuel Bornstein法官裁定Copel没有证明比特币符合这一要求,或者它可以在六年前卖掉加密货币时用作法定货币的可行替代品。

根据该报告,Copel现在需要缴纳300万新谢克尔(约合830,600美元)的税款,以及30,000新谢克尔(8,306美元)的费用。但是,他仍然可以向最高法院上诉,推翻该决定。

ITA在2018年2月首次描述了将加密货币纳入财产的计划。根据其裁决,法院已经同意以色列政府的立场,即比特币和其他加密货币被视为财产用于税收目的。

值得一提的是,长期以来,以色列税务局一直认为加密货币是一项需要缴纳资本利得税的资产。因此,当局将继续寻找未申报的加密货币收益。在这方面,加密货币贸易在该国的资本收益税率为25%至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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