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代理商发布针对加密货币公司的AML和CFT政策的联合声明

美国三大主要金融监管机构的主席在一份罕见的联合声明中警告,加密货币企业必须根据《银行保密法》(BSA)在适当的机构进行注册。

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金融犯罪执法网络(FinCEN)和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的联合声明中,这三个机构重申了加密货币公司必须根据《银行保密法》进行注册的事实。 (BSA)。

声明继续指出,这些公司必须尽其职责以打击资助恐怖主义(CFT)和实施反洗钱政策(AML)。

属于此框架的公司被视为“金融机构”,例如共同基金或期货佣金商人。确实,任何以任何身份处理数字资产的人。

履行监管职责

最重要的是,这些团体有义务跟踪可疑交易并将其报告给适当的机构。

这三个机构将数字资产定义为“根据适用的美国法律有资格作为证券,商品,以及基于证券或商品的工具,例如期货或掉期而具有资格”。

上面是为了避免造成任何混乱,因为数字资产可能意味着一些不同的东西。

但是,总体声明指出,即使企业将数字资产称为另一术语,但属于BSA定义的数字资产,仍然适用相同的规则。

不管出现哪种情况,该声明都说:

“资产,活动或服务所基于的(事实)事实和情况,包括其经济现实和用途(无论是有意还是有机地开发或重新定用途的),决定了资产的一般分类,对活动的具体监管方式涉及资产,以及涉及的人员是否是BSA的“金融机构”。”

声明指出,在不同情况下,企业必须向上述一个或多个代理机构进行注册。

例如,如果一家公司更靠近加密的商品方面,则其义务将属于《商品交易法》(CEA)。如果实体属于证券方面,则必须遵守证券法,依此类推。

在更多法规之上的法规

最近,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发布了其他加密货币规则,要求加密货币公司保留并向相关政府部门发送客户信息。

新规则表面上是试图追踪在加密货币空间内进行的可疑交易的尝试。

但是,公司正在努力遵守法规-不是因为他们不想这样做,而是因为他们没有适当的系统来这样做。

首先,这种挣扎是由于事实证明,加密货币并非旨在进行监管。相反,他们的哲学仍然相反:存在于监管权力之外。

最近的事情是美国国税局(IRS)发布了有关加密货币和区块链硬分叉的新税收指南。

但是,这些裁决仅描述了难以置信的基本情况,使发烧友们相信该机构根本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总体而言,无论涉及哪个机构,我们似乎仍要等待一段时间才能采取适当的监管措施。

图片由ShutterStock,Pixel和Wikimedia Commons提供

《美国代理商发布反洗钱联合声明》,《针对加密货币公司的CFT政策》首先出现在BitcoinerX上。

资讯来源:由0x资讯编译自BITCOINERX。版权归作者Max Moeller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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