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认为将加密货币收入归类为“其他收入”

韩国政府一直在努力对加密货币收益征税,目前正在考虑将数字资产交易的收益归类为“其他收益”。

当地新闻媒体Pulse报道,经济和财政部的所得税部门已经开始审查税收计划,以获取虚拟资产交易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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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该国的税法,这类收入的40%的收入按20%的税率征税,而其他60%的税率可免税。彩票或奖金等来源的收入属于此类别。

资本收益与其他收入

当时有报道指出,该部正在考虑对数字货币(主要是交易)的收益征收资本利得税。

当经济和财政部希望将加密货币收入列入其他收入类别时,财政和战略部发布了一份正式通知,其中提到根据现行法律不能对加密货币收入征税。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政府消息人士说:“财政部尚未最终确定其发展方向,但是,将虚拟资产交易所得的收入更多地标记为其他收入,而不是房地产等资本转移产生的收益,肯定更有可能。”当地出版物。

如果强加了最近的提议,税务机构可以立即对加密货币收入征税。

上个月,当美国国家税务局(NTS)下令当地加密货币交易所Bithumb支付6,900万美元的预扣税时,该国的税收辩论更加火热。由于该机构没有针对加密货币业务的明确评估标准,因此该步骤受到加密货币行业的高度批评。

同时,交易所转向税务法庭,对该决定提出上诉。

资讯来源:由0x资讯编译自FINANCEMAGNATES。版权归作者Arnab Shome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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