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中央银行放弃计划限制电子支付公司的外国所有权

VN Express的报告显示,越南国家银行(SBV)在征询专家和行业参与者的意见后,已取消了其将本地注册的电子支付公司的外资所有权限制为49%的最初计划。

在本月初发布的一份报告中,SBV表示,在听到金融科技公司的反馈后,它将不会在6月向政府提交该建议。中央银行表示,由于供应商高度依赖技术,因此外国投资在国内支付领域起着关键作用。它说,限制外资所有权将阻碍外资在电子支付领域和整个金融科技领域的投资。

在一些数字支付公司中,外国所有权已超过49%。因此,法规的变更可能会影响他们的活动。监管机构说,其中有几家大规模经营。

2019年12月,越南工商会(VCCI)举办了一个研讨会,在此期间法律专家以及金融科技和电子支付公司就拟议规则发表了意见。

代表日本投资者兼Payoo电子钱包总监的Nishikawa Shinichiro要求SBV重新考虑限额,并指出“外国投资者不仅在投资方面,而且在开发技术和专有技术方面都做出了巨大贡献该国的电子支付方式。”

越南金融投资者协会副秘书长Phung Anh Tuan指出,支付中介机构占当地金融科技活动和价值的90%,并指出“限制投资将影响整个金融科技市场。”

VNPT Epay SJC(一家由70%的外资投资的企业)的代表提醒观众,金融科技仍处于越南的发展初期。该行业很幸运吸引了许多外国投资,但限制所有权“可能在外国投资者中造成恐惧”。

作为回应,越南美国商会(AmCham Vietnam)代表兼越南商业论坛(VBF)联合主席弗吉尼亚·富特(Virginia Foote)敦促起草委员会重新考虑该提案,并补充说该规定可能会影响投资者的利益。对国家充满信心。

2019年11月,中央银行发布了外国所有权上限建议草案以供咨询。拟议的上限是规范该国非现金支付活动的修订法令的一部分。

SBV表示,拟议中的规则旨在平衡吸引外资的难易程度与确保本地公司在金融科技领域的积极作用。监管机构说,这还旨在防止外国投资者操纵该领域,并确保越南对其金融部门的安全,保障以及国家主权。

越南金融科技公司在过去几年中吸引了外国投资者的极大兴趣。根据大华银行,普华永道和新加坡金融科技协会的一份报告,2019年,该行业的公司在1月至9月间筹集了4.2亿美元,占该时期东南亚金融科技资金总额的36%。该数字使越南在金融科技资金方面仅次于新加坡(7.14亿美元或51%),在东盟成员国中排名第二。

去年发生的值得注意的交易包括MoMo从Warburg Pincus进行的1亿美元C轮融资,VNPAY从软银和新加坡主权财富基金GIC进行的3亿美元融资以及蚂蚁金服收购越南电子钱包eMonkey的主要股份。

到目前为止,SBV已获得32家提供电子支付解决方案的公司的许可,其中包括Moca(集成到Grab的数字支付平台),Zalo Pay的运营商Zion和MoMo背后的公司M_Serv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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