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商会与SEC进行电报法律斗争

在正在进行的加密货币信使服务Telegram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之间的一起正在进行的诉讼中,数字商会已向法庭提交了法庭之书。

该文件于1月21日提交,由合伙人兼商会顾问盛德(Sidley Austin LLP)纽约负责人利利亚·泰斯勒(Lilya Tessler)撰写。

在法庭之书摘要中(该法律文件允许非诉讼人在案件中提交其专业知识或意见),分庭就美国纽约南区地方法院应如何考虑数字资产提出了许多论点。

商会是一家成立于2014年的非营利性贸易协会,旨在促进数字资产和基于区块链的技术的采用。作为其使命的一部分,商会建立了主要的区块链和与密码有关的倡导团体,包括区块链联盟和令牌联盟。

商会敦促澄清投资合约

鉴于其对区块链技术的支持立场,商会强调,它并未试图证明Telegram的17亿美元Gram代币销售是否为证券交易。相反,贸易协会旨在确保适用于数字资产的法规周围有足够的清晰度:

“尽管商会对Grams的买卖是否是证券交易没有看法,但商会有兴趣确保适用于投资合约基础的数字资产的法律框架清晰一致。”

因此,分庭敦促法院将作为投资合约标的的数字资产的期限与与其相关的证券交易区分开来。该协会表示,这需要进行两个单独的分析,包括是否在证券交易中提供了投资合约以及投资合约的标的是否为可以在传统商业交易中出售的商品。

代币销售是否构成投资合约(从而构成证券发行)的问题一直是SEC反对Telegram案的核心。本月初,Telegram表示Gram并不构成投资产品,并且投资者不应期望通过购买和持有代币获得利润。

商会表示,并非所有数字资产都应作为证券进行监管

商会在文件中还指出,并非仅仅因为数字资产基于区块链技术就应将所有数字资产作为证券进行监管:

“我们进一步尊重法院的要求,确认数字资产并非仅凭其为数字形式或记录在区块链数据库中就是一种证券。”

此外,它指出,尽管应该为数字资产投资者提供证券法的全面保护,但证券法要求的披露“对于数字资产本身的商业交易而言,目的不多。”

此外,该摘要还强调指出,并非所有与数字资产相关的交易都需要证券法的保护,并指出除SEC之外,还有许多相关的监管机构。分庭进一步要求法院在SEC与Telegram案做出判决时考虑多种监管制度:

“根据相关活动,还存在其他监管制度来保护购买者或交易对手。例如,某些数字资产交易中的欺诈和市场操纵(取决于事实和情况)受CFTC强制执行。其他涉及数字资产的活动也可能要遵守《银行保密法》,联邦和州消费者保护法,州汇款人许可法以及虚拟货币交易专用的州法律,例如纽约的《虚拟货币业务活动法》。”

正如Cointelegrpah报道的那样,Telegram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Pavel Durov最近为迪拜法院提供了长达18小时的录像录像。在整个沉积过程中,SEC官员豪尔赫·特内里罗(Jorge Tenreiro)对杜罗夫(Durov)广泛质疑该公司的开支和用于成立该公司的资金。

资讯来源:由0x资讯编译自COINTELEGRAPH,原文:https://cointelegraph.com/news/digital-chamber-of-commerce-weighs-in-on-telegram-legal-battle-with-sec。版权归作者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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