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本聪比特币白皮书的思考

区块链基于对等网络,这是一种网络架构,构成该网络的每个节点都充当客户端和服务器,因此,该网络中的所有成员都放弃了部分机器,这是其处理能力的一部分,因此整个网络都可以正常工作,从而无需中央服务器即可共享服务和数据。这是完全的去中心化,允许参与者之间的交互和系统功能的分布非常去中心化:

1UyXspmgH3NncY2LQ3MAfFg

对等网络已经拥有最多样化的应用程序,例如共享音乐和电影,有兴趣消费此内容的用户,无论是否违法,都可以在给定平台上聚会,共享您的文件和数据处理能力,以便可以访问此内容。

同样,在对访问全球新闻和内容的检查制度或多或少受到审查的国家中,对等网络是生活在这些地区的人们通过深层网络访问新闻和信息的模式。世界其他地方。

看到它们是分布式应用程序,这些应用程序违反了国家/地区的法律规则,并使得网络中每个人的个人意愿都占上风,无论法律问题如何,利益都趋于一致。

我们正面临FA哈耶克(FA Hayek)对待的自发秩序的体现,其中几个人自愿,协作,去中心化和同时协调的行动是独立于多数的行动,但完全取决于该点对点网络中个人的行动。点,它们彼此共享数据,信息和处理能力以实现共同的目标。

有趣的是,这些应用都对垄断,中央权力或审查制度提出了挑战。

比特币的出现和货币的去中心化:

通过称为区块链的点对点网络,再次促进了去中心化和再中介,这将在下面看到,这次是对伟大行动者的垄断的考验。

从历史上看,货币一直是政府的垄断者,它控制着货币的发行。一旦人们意识到这种控制可能不是必要的甚至是有利的,这种特权就开始相对化。

过去,由于铸币或印刷钞票的复杂性,将硬币发行中心化在地方政府这一事实是合理的,各国政府也坚持加强这种排他性,因为硬币是权力的象征长期以来,人们别无选择,只能使用政府提供的资金:

“通过马可·波罗,我们了解到,在13世纪,中国法律规定拒绝帝国纸币应处以死刑;对拒绝接受法国转让人规定的惩罚是二十年徒劳,甚至是死刑。古老的英国法律将毁视为轻率的威严。在美国独立战争时期,不接受来自大陆代表大会的票据被视为一种敌对行为,有时甚至导致未偿还债务。” (亚瑟·努斯鲍姆(Arthur Nussbaum),《法律中的金钱》,国家和国际合着,福特基金会,布鲁克林,1950年,第53页)

但是,从比特币开始,人们已经建立了一种全球货币,它不受政府,中央银行甚至立法或政府的认可,而且,我们首次看到了对硬币发行的垄断性的考验。

它的缺陷与所有垄断者的缺陷相同:即使产品不尽如人意,我们也不得不消费其产品,最重要的是,这样的系统阻止了发现更好的方法来满足与垄断者无关或不感兴趣的需求。(FA Hayek,《货币私有化》,第30页)

在白皮书的介绍中,我们看到了创建比特币的原因之一是由于与互联网贸易完全依赖于金融机构这一事实不相符,因此人们对这些操作的垄断这一事实存在分歧。 。

它是一种基于加密货币技术而不是信任的电子支付系统,它允许两方愿意彼此直接协商,而无需第三方为交易提供合法性-称为受信任的第三方。

创建该系统的另一个驱动因素是,这些金融机构无法保证交易的不变性,因为除了这种冲突调解会增加交易成本的事实之外,任何时候都可以就该操作引发法律纠纷。因此,人们希望防止争端的发生,使行动明确而不变。

营销人员需要意识到他们的客户,打扰他们以提供比他们通常需要提供的更多的信息。一定比例的欺诈行为是不可避免的。使用实物货币的人可以避免这些成本和付款的不确定性,但是,没有没有第三方的通过通信渠道进行付款的机制。(白皮书)

为了确保交易的安全性,并且同一个人不会两次转让相同的货币,系统建议最旧的操作是具有合法性的操作-因此,最近的双倍支出尝试将无效。另外,还执行工作测试,其中网络节点通过计算工作相互竞争以解决测试。

当一个节点找到工作量证明时,它将已注册的块传输到其他节点,只有当其中包含的所有交易均有效时,才会接受该块-当这些其他节点开始在网络中工作时,其他网络节点会达成协议。使用前一个区块中生成的哈希码在链中创建下一个区块。

始终将最大的区块链视为正确的区块链,而其他节点将努力将其进一步增加。

该系统使更改已注册的区块极其困难,因为要修改网络区块,欺诈者将需要重做他要更改的该区块以及他之后的所有区块的所有工作证明,以确保该链欺诈行为要比诚实的网络节点形成的其他链更大,因此几乎不可能进行任何更改尝试。

另一个有趣的观点是创建新货币。

创建新货币是为了奖励区块创建者的努力,还可以收取交易费用-然后,创建区块的节点将获得新货币以及交易费用的收据。

这些激励措施鼓励网络中的节点保持诚实,因为

如果一个贪婪的攻击者能够比所有诚实的网络节点收集更多的计算能力,他将不得不选择使用其能力通过窃取人们的付款来欺骗人们,或者使用它来产生新的货币。他会发现,遵守这些规则比让所有其他货币加起来要多的新货币对他有利,而不是破坏制度和他自己的财富的有效性,这会带来更大的收益。(白皮书)

看到我们正面临着创建一个不诚实根本不值得的系统-整个系统的设计和创建旨在阻止欺诈行为,使得这种行为根本不值得付出。

在区块链中注册的比特币交易不是一成不变的,但是为了欺骗它们而改变任何链接所需的能量和处理能力是如此之大,以致于不值得付出努力,因此采取相应行动更为有利。老实说,这为操作带来了安全性并保证了它们的不变性。

为每个平台或物理或数字环境创建防欺诈系统是否可以减少或避免冲突?是否有可能在其他部门复制这一前提?请注意,这不是冲突解决的替代形式,而是试图防止冲突发生的整个设计。

意识到比特币不仅是一种加密货币,如果我们仔细观察并稍加注意,就有可能看到行为问题,寻求自治,业务去中心化,使用冲突预防系统寻找不可变的业务以及利益的融合,创造了独立于立法或政府授权的交易所环境。

原文 Medium
提示: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本资讯不作为投资理财建议。请理性投资,切实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如有发现的违法犯罪线索,可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反映。
你可能还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