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 2020 年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课题申报公告

经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批准,贵州省 2020 年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课题面向全国公开申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领导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精神,按照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和全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的安排部署,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着力推出既有实践深度、又有理论高度,既源于现实需求、又引领未来发展的优秀成果,推动全省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更好地服务国家和我省工作大局。

二、 管理 单位

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三、申报对象

国内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有关工作部门的社科研究工作者。

四、 申报 选题

本次重大课题共确定 25 个选题,每个选题原则上立 1 项。具体课题序号及名称如下:

五、申报资格

(一)课题管理单位须具备的条件:

  1. 在相关领域具有雄厚研究实力和丰富学术资源,设有科研和财务管理职能部门,能为课题研究工作提供必要保障并承诺信誉保证。

  2. 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承担课题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

(二)课题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

  2. 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副地(厅)级以上(含)行政职务职级。

  3. 具有较多前期相关研究成果,及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4. 遵守国家社科基金和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各项管理规定。

  5. 近三年(2017 年 8 月 20 日后)无不良科研信誉记录。

六、课题要求

(一) 课题名称。申请人应依据《课题指南》选题拟定课题名称,不能违反《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自行设计课题名称。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一般不加副标题。

(二) 成果形式。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要求正文在 6 万字以上,并附 4 千字左右的成果摘要。

(三) 研究期限。课题研究期限从立项之日起 6 个月。到期不能提交研究成果的,作撤项处理,课题责任单位应当负责在接到有关通知后 30 日内按要求将已拨全部或剩余资助经费退回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

(四) 成果质量。要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坚持把双脚踏在大地上、把论文写在大地上,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优秀研究成果。要立足国家和我省事业发展需要,聚焦事关贵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力求具有前瞻性、实践性、引领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五) 结项要求。课题在研究过程中须完成下列任务之一方可提请组织专家鉴定,否则,视为未完成课题研究任务,不予受理结项申请。

  1. 以课题名义在 CSSCI 来源期刊或国家级权威刊物(《人民日报》《求是》《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和《新华文摘》等)发表理论文章 1 篇以上(含);

  2. 课题研究成果获得分管相关领域工作的省部级以上(含)领导同志肯定性批示;

  3. 课题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含)优秀成果奖励;

  4. 课题研究成果提出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被地(厅)级以上实际工作部门采纳吸收,并取得一定社会、经济或学术效益。

七、资助标准

  1. 重大课题每项资助 12-20 万元:立项时拨付 8 万元;课题成果通过鉴定验收后,优秀 12 万元、良好 8 万元、合格 4 万元。

  2. 成果首次鉴定分数 59 分及以下的,作撤项处理;60-69 分的,课题组应根据专家鉴定意见进行修改,并在一个月内申请再次鉴定,如鉴定通过,按合格等级结项并拨付剩余资助经费,如仍不合格,作撤项处理。

八、纪律要求

(一)课题申报单位要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真实性、课题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审核合格并出具《申报单位承诺书》方可上报,否则不予受理。

(二)申报省课题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贿赂评审专家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申报须经所在单位同意承担课题管理职责和承诺信誉保证,并加盖公章确认,个人单独申报不予受理。

(四)申请人不得填报待发表的成果,填报的成果应在知网、维普网等知名网站能查询到。填报不实或填报待发表成果,属科研失信行为,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五)申请人须按我部社科规划办提供的《申请书》(2020 年 8 月版)如实填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如使用其它版本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六)获准立项后,《申请书》及课题立项合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约文本。课题负责人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七)《申请书》中“课题设计论证”部分字数原则上不超过 7000 字;“研究基础”部分仅需填写课题负责人的前期相关研究成果、核心观点及社会评价,限报 5 项,与本课题研究主题无关的不要填写,合作者需注明作者排序。

(八)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对本次重大课题的申请作如下限定:

  1. 课题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其它课题的申报。

  2. 课题申请人申请人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申请本课题。

  3. 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4. 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课题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课题与已承担课题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

  5. 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课题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

九、材料 受理

(一)受理时间:申报材料受理时间,省内中心化在 2020 年 9 月 10 日和 9 月 11 日两天,省外的申请人可通过邮政 EMS 邮寄,但须确保在 2020 年 9 月 11 日前邮寄到我部社科规划办。逾期不予受理。

(二)受理地点:省内申报材料中心化受理地点为贵阳市南明区见龙洞路 132 号贵州警察学院警务训练大楼二楼毕节厅。省外申报材料邮寄地址为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广顺路 1 号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社科规划办(邮编:550002).

(三)申请人申报时需提交以下申请 材料:

1.纸质材料:《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单位申报汇总表》和《申报单位承诺书》各一份。

2.电子材料:《申请书》和单位汇总表(以单位名称命名建立文件夹,内含以申请人姓名命名的 WORD 文件格式《申请书》若干、单位汇总表 1 份)。

(四)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相关信息必须保持一致,电子材料请发至我部社科规划办邮箱( gzskghb@163.com)。

(五)《申请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 纸, 双面 打印 ,中缝装订。

(六)本次省课题的申报材料(含《课题指南》《申请书》《单位申报汇总表》《申报单位承诺书》和《申报数据代码表》等),须登录我部社科规划办网站(网址: http://www.gzpopss.gov.cn )下载。

十、其他事宜

  1. 课题申请人须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贿赂评审专家等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报资格并公开通报批评。

  2. 本《公告》未尽事项,按《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关于做好贵州省 2020 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黔宣通〔2020〕31 号)和我省课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联 系 人:邹 朋

联系电话 :0851—85892535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广顺路 1 号

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社科规划办

邮 编:550002

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

2020 年 8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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