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司法部:德意志银行同意支付超过1.3亿美元以解决外国反腐败法和欺诈案

德意志银行股份公司(德意志银行或本公司)已同意支付超过1.3亿美元,以解决政府对违反《反海外腐败法》(FCPA)的调查以及对商品欺诈计划的另一项调查。

该决议包括刑事罚款85,186,206美元,非法所得681,480美元,受害人赔偿金1,223,738美元和应通过协调决议支付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43,329,622美元。

德意志银行是一家跨国金融服务公司,总部位于德国法兰克福。 这些指控源于一项通过隐瞒对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的贿赂和贿赂的计划(通过将其虚假记录在德意志银行的账簿和记录上)以及相关的内部会计控制违规行为,以及一项单独的从事欺诈性和操纵性商品的计划而产生的。涉及公开交易的贵金属期货合约的交易惯例。

德意志银行与刑事司的欺诈科,洗钱与资产追回科(MLARS)以及纽约东区美国检察官办公室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延期起诉协议(DPA)。 刑事信息今天在纽约东区归档,指控德意志银行一项共谋违反FCPA的账簿和记录以及内部会计控制规定,一项共谋涉及影响金融机构的电汇欺诈对商品的行为。

代理副检察长说:“德意志银行进行了为期七年的行为,在此期间,它未能实施有关公司资金使用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并且伪造了其账簿和记录以掩盖腐败和不正当付款的行为,”司法部刑事部的罗伯特·辛克将军。 “另外,三大洲的德意志银行交易员试图通过欺诈行为操纵我们的公共金融市场五年。 该决议体现了美国商务部致力于确保公开交易的公司设计和实施适当和适当的内部会计控制系统,并维护准确真实的公司文件的承诺。 这也是美国商务部为监管美国公共市场所做的努力的一个例证,以便所有人可以继续信任并依靠我们公共金融系统的完整性。”

“德意志银行参与了一项刑事计划,以隐瞒向全球所谓的顾问付款,这些顾问充当向外国官员和其他人行贿的渠道,以使他们能够不公平地获得并保留有利可图的商业项目,”美国代理律师Seth D. DuCharme表示。纽约东区。 “该办公室将继续持有在美国经营的负责任的金融机构,并从事促进犯罪活动的做法,以增加其总结。”

美国邮政检查局刑事调查组负责人Delany DeLéon-Colón的检查员说:“美国邮政检查局以调查影响美国投资者的复杂欺诈和腐败案件为荣。” “这种欺骗性活动可能给全球竞争性市场造成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 我们在联邦调查局和司法部的合作伙伴共同努力,共同推动了今天的重大行动,这表明了我们为保护美国和国际市场所做的努力。”

FCPA案

根据录取通知书和法院文件,在2009年至2016年期间,德意志银行通过其员工和代理商(包括董事总经理和高层区域主管)行事,故意并蓄意串谋维护虚假账簿,记录和要隐藏的账户等。事情,是向业务发展顾问(BDC)的付款,该业务发展顾问是外国官员的代理人,向BDC的付款实际上是贿赂客户的决策者,以期为该银行获得丰厚的业务。 在某些情况下,德意志银行向BDC付款,但没有发票或所提供任何服务的证据支持。 在其他情况下,德意志银行员工创建或帮助BDC创建了错误的付款证明。

关于沙特的一家BDC公司,德意志银行承认其雇员共谋与一家客户决策者的妻子拥有的公司签约,以便利向决策者行贿100万美元。 尽管德意志银行员工知道沙特BDC与决策者之间的关系,但德意志银行还是批准了BDC关系;尽管德意志银行员工公开讨论了向沙特BDC付款以激励丈夫继续做生意的必要性,但德意志银行还是批准了腐败付款。与德意志银行合作。 在要求批准一笔付款时,德意志银行员工警告说,“客户和 [the Saudi BDC] 紧密联系在一起。 。 。 停止向 [the Saudi BDC] 肯定会导致大量的资金外流 [business]来自客户”。

德意志银行还与阿布扎比BDC签约以获取有利可图的交易,尽管德意志银行员工知道阿布扎比BDC除了与客户决策者的家庭关系外,没有资格获得BDC的资格,而且阿布扎比BDC实际上是担任客户决策者的代理人。 德意志银行向阿布扎比BDC支付了300万美元以上,但未提供发票。

德意志银行员工同意歪曲向BDC付款的目的,并将对他人的付款错误地描述为向BDC的付款,从而密谋伪造德意志银行的账簿,记录和帐户,这违反了FCPA。 此外,德意志银行的员工有意并故意阴谋不执行违反《反海外腐败法》的内部会计控制措施,其中包括,不对BDC进行有意义的尽职调查,而是向未与Deutsche Bank签订合约的某些BDC付款时间,并向某些BDC付款,而没有发票或据称已执行的服务的充分证明。

德意志银行将就FCPA计划支付总计79,561,206美元的刑事罚款。 在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US Securities&Exchange Commission)的相关事宜中,德意志银行(Deutsche Bank)也将支付$43,329,622美元的质押和判决前利息。

商品欺诈案

根据录取通知书和法院文件,在2008年至2013年之间,德意志银行的贵金属交易商参与了一项骗取纽约商品交易所(CME Group Inc.)经营的商品交易所纽约商品交易所(New York Mercantile交易所 Inc.)和商品交易所(Commodity交易所 Inc.)上其他交易者的计划。在很多情况下,德意志银行在纽约,新加坡和伦敦的贵金属柜台上的交易员都下达了买卖贵金属期货合约的订单,目的是在执行之前取消这些订单,包括试图通过欺骗其他市场参与者来获利。通过注入有关真实存在的贵金属期货合约供需的虚假和误导性信息。

2020年9月25日,芝加哥联邦陪审团裁定两名前德意志银行贵金属交易员:英国42岁的詹姆斯·沃利和法国和阿拉伯联合酋长国40岁的塞德里克·查努,因涉嫌电汇欺诈影响了金融机构在商品计划中的角色。 第三名前德意志银行交易员,现年35岁的新加坡的David Liew于2017年6月1日认罪,共谋实施影响金融机构和欺诈的电汇欺诈。 第四位前德意志银行交易员,现年58岁的康涅狄格州新迦南的爱德华·巴塞斯(Edward Bases)在2020年11月12日的第三项取代起诉书中被指控,并等待就欺诈和共谋罪进行审判。 起诉书仅是一项指控,所有被告均被假定为无罪,直到在法庭上经合理怀疑证明其有罪为止。

德意志银行已同意支付与商品计划有关的刑事总金额7,530,218美元。 这笔款项包括非法所得681,480美元,被害人赔偿金1,223,738美元和刑事罚金5,625,000美元,这些款项将全部记入德意志银行于2018年1月向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支付的3,000万美元民事罚款中。具有基本相同的商品行为。

部门根据许多因素与德意志银行达成了此决议,包括公司未自愿向部门披露行为以及犯罪的性质和严重性,包括腐败付款,故意违反FCPA会计规定,以及三个国家/地区的商品交易违规行为。 德意志银行因其与该部门的调查合作和重大补救而获得充分的赞誉。 与FCPA和电汇欺诈共谋相关的罚款反映了本应适用的《美国量刑指南》罚款范围中间值的25%折扣,以说明德意志银行2015年有关操纵伦敦银行同业拆借利率的决议。

FCPA调查由美国邮政检查局进行,并由刑事部欺诈司,洗钱和资产追回司以及纽约东区美国检察官办公室提起公诉。 审判律师凯瑟琳·尼尔森(Katherine Nielsen),伊丽莎白·伯森(Elizabeth S. Boison)和尼基拉·拉吉(Nikhila Raj),以及助理美国检察官史密斯(Alixandra Smith)和惠特曼·纳普(Whitman Knapp)。 司法部国际事务办公室在此案中提供了协助。

联邦调查局纽约外地办事处正在调查该商品案,欺诈部门正在起诉该案。 副科长Brian R. Young,助理院长Avi Perry和欺诈科的审判律师Leslie S. Garthwaite正在起诉此案。

欺诈科负责调查和起诉所有FCPA事务。 有关司法部FCPA执法工作的其他信息,请访问www.justice.gov/criminal-fraud/foreign-corrupt-practices-act。

MLARS的银行诚信部调查并起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包括其官员,经理和雇员,其行为威胁到单个机构或整个金融体系的完整性。

认为自己可能是商品案件的受害者的个人,请访问欺诈部门的受害者证人网站以获取更多信息。

附件:下载数据库延期起诉协议下载数据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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