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nCEN發布新指南:開發人員和混幣器免於反洗錢,DApps不清楚
FinCEN(金融犯罪執法網路),一個強大的美國監管和執法機構,最近發布了30頁的新指南細分,「沒有建立任何新的監管期望或要求」,但「合併當前的FinCEN法規」和「適用這些規則」以及對涉及CVC「(可兌換虛擬貨幣)的其他常見商業模式的解釋。
2 /該指南還得出了一些關於哪些加密貨幣市場參與者遵守反洗錢法律的新結論。
假設偏好*不*花費時間和金錢來遵守反洗錢法規,那麼讓我們稱那些免於監管「贏家」和受其約束的人是「失敗者」。
不要@我。
– 傑克切爾文斯基(@jchervinsky),2019年5月10日
正如Jake Chervinsky通過Twitter討論的那樣,匯總指南通過進一步澄清哪些參與者屬於「貨幣發送者」分類,特別提到哪些加密貨幣參與者遵守反洗錢法。傑克繼續澄清「這個指導不是法律,它是FinCEN對法律的非約束性意見」,並且「FinCEN律師可以在法庭上改變主意或被證明是錯誤的。」儘管如此,該文件仍然可以「他們對執法的看法以及市場參與者的行為方式的有用指南。
Jake將注意力中心化在指導和分類的各個方面,包括交易員,匿名混音師,開發人員,一些DApps以及受益於新文檔的其他各方,但是點對點交易員,ICO,加密貨幣ATM提供商和一些DApp遭受了新指南的缺點。
提高監管清晰度有贏家和輸家。
9 /這對區塊鏈開發者來說是個好消息。
您可能聽說過編碼人員在發布後對其代碼的操作負責,即使是在開源中也是如此。 FinCEN在貨幣傳輸的背景下拒絕這種觀念:編碼器不僅僅基於代碼進行監管。
– 傑克切爾文斯基(@jchervinsky),2019年5月10日
FinCEN確實闡明開發人員可以免除各種法規,只要他們只是創建軟體/平台並且沒有積極使用軟體/平台。
「軟體應用程序或新CVC平台的開發商或銷售商可以免除與創建或銷售應用程序或CVC平台相關的BSA義務,但如果賣方或開發商也使用,則可能仍有BSA義務作為貨幣發送者新的應用程序,作為企業接受和傳輸替代貨幣的貨幣,資金或價值,或使用新平台作為企業接受和傳輸新的CVC。「
這也使用諸如交易混合器之類的匿名軟體轉移給消費者。
「匿名軟體提供商不是貨幣發送者。 FinCEN規定免除貨幣發送器的定義,這些人提供「貨幣發送器用於支持貨幣傳輸服務的交付,通信或網路接入服務。」這是因為可能提供工具(通信,硬體或軟體)的供應商用於匯款,就像匿名軟體一樣,從事貿易,而不是資金轉移。「
但是,FinCEN進一步規定,「利用該軟體匿名該人自己的交易的人將是用戶或貨幣發送者,具體取決於每筆交易的目的」。此外,DApps存在不確定性,因為指南還指出「當DApps進行資金轉移時,貨幣發送器的定義將適用於DApp,DApp的所有者/運營商,或兩者兼而有之」。雖然有些部分仍然不清楚,但總體指導提供了更為重要的說明,以便能夠建立和使用具有有限未知的政府法規和/或起訴風險的加密貨幣。
提高清晰度有利於Dash的屬性
由於Dash都具有隱私混合屬性,PrivateSend以及當前正在構建DApp功能,因此精確指南有助於為目前使用Dash的個人提供更清晰的信息,以及希望更頻繁地探索利用Dash的投資者和企業主。 Dash還在尋求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發出的不採取行動的信函,這將進一步幫助Dash用戶相信Dash是數字現金而不是證券。此外,開發人員不直接對他們編寫的代碼負責的清晰度越高,開發人員就可以在加密貨幣空間內自由創新。越來越多的加密貨幣友好或至少沒有敵意的規定對整個行業來說是個好兆頭,特別是對於想要在日常生活中被日常生活中使用的像Dash這樣的硬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