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電子貨幣監管情景 – 全球情景是什麼?

隨著全球投資者社區開始越來越意識到電子貨幣的價值,似乎這種不斷增長的資產類別正在被越來越多地接受。這可能是最好的澄清,因為在經歷了2018年全年價格下跌(比特幣甚至「屈服」下跌到約3,000美元)之後,數字貨幣市場總體而言,有可能迅速恢復以往的增長動力並創造令人印象深刻的回報。

自2016年以來,一些國家完全禁止所有數字貨幣(如中國,巴基斯坦和埃及)或對財產類型適用不同的法律規定(從而造成困難)。毛巾讓人們在日常交易中使用這些貨幣。

世界上其他國家對電子貨幣持開放態度,目前正在尋求修改他們「規範」比特幣及其同時代人的方式,以促進行業發展,同時盡量減少相互關聯的問題。與逃稅和洗錢有關。

此外,據說G-7(例如法國,日本,加拿大,義大利,德國,英國和美國)以及澳大利亞和新加坡的成員正在建立貨幣體系。新電子產品可以幫助收集和分享與經常使用電子貨幣的人相關的個人數據。

預計到2020年底,新系統將安裝在數字平台上,並將在未來幾年內投入使用。根據七國集團最近的一份聲明,一旦部署了上述平台,它將由私營部門的公司獨家管理。

全球電子貨幣條例

以下是不同國家用於促進或限制使用此類不間斷資產的法律框架。以下是一張地圖,概述了官方對電子貨幣立場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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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國處於妥協範圍:

美國

在接受和使用電子貨幣方面,美國無疑是全球先驅之一。當一切都穩定時,投資者可以選擇不僅購買比特幣,還購買全國超過45種其他數字資產。美國財政部(FinCEN)將電子貨幣交易所歸類為「匯款工具」,因此受某些法律的約束。同樣,美國國稅局也將電子貨幣資產分類為有價值的資產 – 因此它是一種應稅商品。

•有關電子貨幣的法律因州而異,甚至國家當局在處理電子貨幣時也有不同的意見。例如,雖然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將數字資產視為證券,但商品交易委員會(CFTC)將其歸類為商品(因此允許人們使用使用電子貨幣衍生工具的公共交易。
•去年,美國國會發布了聯合經濟報告(JER),以表明在未來12個月內,該國將採用更加合法的方式處理電子貨幣。

加拿大

另一個國家是大量創業公司和經過驗證的電子商務企業的「搖籃」。全球大國吹噓兩個不同的城市,被認為是比特幣中心(即溫哥華和多倫多),並使用目前的反洗錢法(AML)和反恐法來管理班級這個相對年輕的產品。

•該國的法律體系要求與數字貨幣交易的公司在加拿大的金融交易和報告中心(FINTRAC)註冊。
•當地銀行不得為處理數字貨幣的客戶開立或維護賬戶(即,如果他們未在FINTRAC註冊)。
•魁北克省財務管理局 – AutoritédesMarchésFinanciers–根據「貨幣服務商業法」管理多個本地ATM機和交易所,需要匯款工具來驗證客戶身份和身份保持客戶活動的記錄。

英國

在採用和更新電子貨幣方面,英國被認為是全球領導者。儘管該地區並未禁止數字貨幣,但它們仍被視為合法貨幣。值得一提的另一件事是,事實上,在英國購買不同類型的電子貨幣時,不使用增值稅或增值稅。相反,附加費適用於為比特幣或其他類似電子貨幣資產交易所而購買的商品或服務。

•參與持有電子貨幣的投資者的任何盈利或虧損均須繳納資本增值稅。
•一個名為CryptoUK的自律行業協會正在尋求通過實施一系列包含一些相關權利相關規定的規則來改善現有的英國行業標準(圍繞比特幣)隱私,數據安全和反洗錢。

澳大利亞

澳大利亞儲備銀行似乎對電子貨幣行業持開放態度 – 監管部門聲稱他們不會阻止人們使用數字貨幣。如果仍然不夠,2017年,澳大利亞政府宣布比特幣將被視為普通貨幣,不再需要雙重徵稅。

法國

雖然電子貨幣監管的條件在這個國家仍然相當模糊,但最近法國通過了一項法案,該法案將見證一個新的法律框架,以支配電子貨幣業務。 – 像ICO一樣服務 – 全國範圍內。

德國

德國聯邦金融觀察(BaFin)將電子貨幣分類為可用於支付目的的「賬戶單位」。但是,購買代幣(用於商業目的)的熱情個人/公司需要獲得監管機構的事先授權。最後,BaFin下令對尋求進行ICO的公司進行逐案評估 – 從而表明他們對新籌款方法持開放態度。

強烈禁止的立場:

中國

去年早些時候,中國發布禁止在境內發生的任何數字前活動。此外,政府還在所有本地/國際數字貨幣交易所平台上實施了訪問限制。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前行長周小川的說法,當地金融機構已經被管理人員指示數字貨幣不應被視為零售支付工具。

印度

南亞國家似乎對數字貨幣行業採取了相當敵對的立場 – 特別是在過去一年半的時間裡。例如,印度央行當局印度儲備銀行於2018年發布通知,通知所有私人銀行不要處理任何相關交易。電子貨幣。

電子友好的國家

瑞士

瑞士政府從一開始就對區塊鏈/電子貨幣的想法持開放態度。例如,本地管理系統為希望建立其業務的電子貨幣初創公司提供了許多財務激勵(例如低稅率,免稅)。

•瑞士金融機構將數字貨幣分類為需要根據年利率申報的資產,並且必須遵循國家現行的稅收分配原則。
•根據去年發布的報告,瑞士的「電子貨幣谷」(例如,楚格州)有很多與電子貨幣/區塊鏈相關的業務,估計耗資440億美元。 。

馬爾他

這個小島國沒有任何直接涉及比特幣和其他數字資產的預定義法律。然而,幾年前,該國總理約瑟夫馬斯喀特制定了一項經濟戰略,旨在幫助吸引更多來自世界各地的馬爾他投資。

此外,由於馬爾他寬鬆的稅法,一些大型電子貨幣公司(包括幣安)在這個國家開設了店鋪(主要是為了克服電力公司的一些法律問題)在大多數主要歐洲國家遭遇死亡)。

盧森堡

這個歐洲小國擁有其境內最大的數字貨幣交易所平台之一–Bitstamp。在電子貨幣的分類方面,地方政府將其視為「無形資產」,在交易所法定貨幣之前不徵收所得稅。此外,所有涉及電子貨幣的交易在盧森堡免徵增值稅。

新加坡

亞洲強國以其低稅率,商業友好型監管結構而聞名。最近,新加坡政府簽署了一系列旨在允許電子貨幣業務在該地區發展的法律。

•去年,新加坡中央銀行完成了新的國家支付服務監管框架,現在包括電子貨幣。
•新加坡的數字基礎設施,包括一些電子貨幣公司和金融科技,可以幫助吸引投資者。

白俄羅斯

根據白俄羅斯共和國總統亞歷山大·盧卡申科(Alexander Lukashenko)通過的一項法令,當地居民有權購買/出售電子貨幣資產以及創建自己的數字貨幣。不僅如此,該法令還允許電子貨幣愛好者「娛樂」以下活動:

•開發不同的山寨幣。
•交易電子貨幣資產以換取白俄羅斯盧布,外幣甚至其他形式的電子貨幣。

除上述所有內容外,政府還免除了所有者在2023年1月1日之前對其數字貨幣持有的任何稅款。

有些國家領先於他們的時代

雖然一些國家仍在努力提出包括數字資產在內的經濟框架,但也有一些國家使用了需要電子貨幣服務提供商的系統。必須獲得相關當地監管機構的許可。

日本

在日本,所有交易平台都需要在國家金融服務局註冊。 19家企業已獲得開始運營所需的許可證,而至少有110家公司表示對類似註冊表示興趣。

韓國

這個東亞國家是另一個例子,金融情報室(FIU)最近公布了通過實施統一行政法調整當地交易所的計劃。此外,韓國使用「實名制」管理其數字貨幣行業,這意味著任何想要提取或存入韓元的電子貨幣用戶必須擁有在銀行驗證的真實姓名帳戶提供此服務進行交易。當一切都穩定時,只有Bithumb,Upbit,Coinone和Korbit為他們的用戶提供這些服務。

  • 電子貨幣法規:好消息,壞消息和未來
  • 在電子貨幣立法方面,美國領先5個國家

Thuy Tien

比特幣雜誌| Cointelegrap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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