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機構針對美國發行加密的新準則

為了打擊洗錢行為和恐怖分子融資,美國金融監管機構已聯合發布了針對每個加密貨幣用戶的指南。該三人組由證券交易委員會(SEC),金融犯罪執法網路(FinCEN)和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組成。新準則是從《銀行保密法》(BSA)中提取的,該法規定了反恐融資和反洗錢的義務。

SEC,FinCEN和CFTC發布新指南
在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澄清了美國加密貨幣領域的諸多歧義之後,(回顧上一篇文章,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如何闡明比特幣沒有被歸類為證券,CFTC在最近的聲明中也澄清了以太(ETH)是一種證券。 SEC,FinCEN和CFTC的三重奏組認為,通過發布新的準則來解決此類不確定性問題是合適的。也是為了喚起每個加密貨幣用戶(包括利益相關者)對其反恐融資和反洗錢(AML)義務的關注。這些新政策將作為所有加密貨幣市場交易的指南。

代理商指南
新指南中定義的代理機構分類是指BSA(《銀行保密法》)定義的所有機構,即所謂的「金融機構」,並引入了包括經紀人在內的貨幣服務業務(這兩家受CFTC和FinCEN監管), SEC管轄下的基金和經紀交易商必須創建富有活力的AML / CFT計劃。

其次,必須對所有交易進行有效的記錄保存,其中必須立即將可疑交易通知機構。

加密貨幣用戶指南
這些機構表示,對於每種數字資產,用戶對此類資產的定義可能與BSA的定義有所不同,但定義此類資產的共同基礎是其潛在的經濟活動。

CFTC,FinCEN和SEC註冊指南
加密貨幣用戶必須了解每種數字資產都有其分類,並且此分類確定適用於該數字資產的註冊。但是,分類基於個人執行的加密貨幣活動。 CFTC用於商品相關活動,而證券相關活動則屬於SEC許可權。

SEC最近對Telegram(GRAM)和Telegram Open Network(TON)二人提出了一項命令,要求通過其數十億美元的初始代幣發行(ICO)將未註冊的證券出售給美國投資者。

一般準則
所有與加密貨幣相關的業務均應履行其AML / CFT和可疑活動報告(SAR)義務,無論其從事證券或商品交易如何。

監管機構在美國發布的《關於加密的最新準則》首次出現在InsideBitcoins.com上。

資訊來源:由0x資訊編譯自INSITEBITCOINS。版權歸作者AzeezMustaph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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