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證監會交易規則選擇框架「有限影響」 -OKEx
大型加密貨幣交易所OKEx將最近宣布的香港證監會交易所監管框架解釋為「影響有限的選擇加入框架」。
香港證監會加密貨幣交易條例
香港證監會(證券期貨交易委員會)於6日發布了加密貨幣交易所監管框架。
新法規涵蓋了託管,客戶確認,反洗錢規則,市場運營方面等等。為使用虛擬資產提供交易服務的交易平台需要SFO許可證。許可平台還需要保險,以承擔虛擬資產丟失或被盜的風險。
在SFC許可平台上交易的虛擬貨幣和虛擬資產不受適用於傳統證券發行和集體投資計劃的相同類型的法規的約束。證監會無權許可或監視不符合香港法律規定的證券資格的虛擬資產或僅交易代幣的平台。
證監會負責人阿什利·奧爾德在致辭中說:
「虛擬資產正在進一步轉變為傳統的金融市場。某些項目,尤其是穩定的代幣,可以在全球範圍內迅速採用。政治人物和中央銀行之間的嚴重關切和財務問題帶給監管者。」
選擇加入Exchange許可證
Quote:加密貨幣比較
新的監管框架允許證監會向希望選擇監管的交易所運營商授予許可。換句話說,香港交易所並非必須獲得營業執照。 Alder解釋說,他選擇加入解決方案是因為現有法律在設計時並未考慮到加密貨幣世界。儘管沒有提供時間表,但Alder表示:「市場可以等到新法律覆蓋整個虛擬資產領域。」
考慮到許多主要的加密貨幣交易者在香港設有辦事處,因此預計將有少數交易所選擇加入證監會的監管計劃。但是OKEx預計不會有很多交易所湧入監管網路。
僅針對專業投資者,而非一般
根據證監會的牌照計劃,交易所僅限於向專業投資者提供服務。在《證券和期貨規則》(第571D章)中,「專業投資者」的定義如下:
・外幣投資總額超過800萬港元(約合1.1億日元)的個人
・一日或以上總資產達4000萬港元或以上的信託公司
新規定僅允許一小部分投資者在香港交易加密貨幣貨幣。奧爾德警告說,一般的虛擬資產期貨合約,特別是那些具有槓桿作用的期貨,可能是不穩定的,並且「具有極大的風險」。
比特幣不是證券
證監會如何識別比特幣和其他加密貨幣資產的性質是該公告的重要方面。 Alder明確指出「比特幣和其他更熟悉的加密貨幣資產不是證券」。 「證監會僅有權規範交易合法「證券」或「未來合約」的虛擬資產或代幣的平台。證監會的觀點與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等全球其他監管機構幾乎一致。
結論
證監會發布的加密貨幣交易所法規遵循中國政府的區塊鏈倡議,可以預料中國和亞洲將在基於區塊鏈的密碼學發展中發揮核心作用。
毫無疑問,隨著對加密貨幣資產的投資變得越來越普遍,並且加密貨幣資產的日常應用和使用正在迅速增長,要求對加密貨幣資產進行全面監管。我們認為,適當監管的環境將使投資者和加密貨幣行業利益相關者受益。香港本身制定法規被認為是整個加密貨幣行業的積極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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