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提出了一項法案,定義了穩定幣的法律地位

西爾維亞·加西亞(Sylvia Garcia)和蘭斯·古登(Lance Gooden)提出了一項法案,該法案將Libra和其他穩定幣定義為證券,旨在加強對其的控制。

根據古登(Gooden)的說法,一項名為「 2019年託管穩定幣是證券法」的法案明確定義了穩定幣的地位,並使數字資產的監管更加清晰,並旨在保護投資者。古登強調,由於這項法案,加密貨幣投資者將對他們要收購的金融資產有更深入的了解。

「實際上,所謂的穩定幣實際上是來自知名品牌的數字資產,這些資產聲稱其資產穩定且安全。投資者必須確保這些資產的穩定性,我們的法案將通過仔細監控這種新型數字貨幣的財務安全性來給他們信心,」古登說,並補充說,穩定幣應根據適用的證券法進行監管。

Facebook不同意立法者的觀點,認為Libra穩定幣是一種證券,但如果未獲得監管部門的批准,它準備離開該項目。 Telegram也處於「抵制」地位,該人士認為出售Gram代幣並不違反美國法律。本月,Telegram向法院提交了新的請願書,以駁回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禁止出售Gram代幣的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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