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RP是安全性嗎?瑞波表示訴訟應「因偏見而被駁回」

Ripple已就其撤銷訴訟的動議提交了最終聲明,該訴訟稱其將XRP出售為未註冊的證券。

9月,瑞波(Ripple)提出一項動議,指出原告布拉德利·索斯塔克(Bradley Sostack)等待太久才提出他的2018年訴訟。該公司認為,如果XRP實際上是一種證券,則聯邦安全法規規定,Stostack應該在XRP於2013年首次發行後的三年內提出索賠。

Sostack的法律團隊反駁說,由於Ripple繼續出售XRP,這一限制規定無效。

現在,瑞波(Ripple)爭辯說,「長期以來,人們普遍理解,三年的休止期從首次向公眾出售有價證券起算。」因此,該公司認為,該案應「不予受理」。偏見」 –一種合法的說法,應將其永久廢除。

瑞波幣說,

「原告的聯邦和州證券索賠也失敗了,因為他沒有合理地聲稱他按照這些法規的要求從被告或以首次公開發行的方式購買了XRP。

最後,原告的指控-普遍聲稱XRP是證券-擊敗了原告的州消費者保護法索賠,根據法律,這不能以要約證券的購買,出售為依據。」

瑞波(Ripple)繼續辯稱,XRP實際上根本不是一種安全,但是該公司表示,這與他們最近的聲明無關。

「即使XRP是證券,根據法律,原告的主張仍然失敗。」

此案的口頭辯論定於1月15日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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