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澤西州立法者提出新的加密貨幣法案,要求數字資產公司獲得運營許可證

新澤西州的一位立法者提出了一項新法案,如果該法案獲得批准並成為該州法律的一部分,則可能要求數字貨幣公司在提供其產品和服務之前必須獲得運營許可證。

這項名為「數字資產和區塊鏈技術法案」的新法案旨在增強加密貨幣資產行業中的消費者保護法律。這是根據正式公告。根據LegiScan上的可用數據,該法案於2020年2月20日首次提出。

新法案指出,將要求數字資產公司獲得新澤西州銀行和保險部或其他與州政府機構達成協議的州政府的監管批准。

為了獲得許可證,公司必須共享其法定名稱,別名或其他交易名稱,其許可證和法律信息以及適用的反洗錢(AML)和反恐融資準則。

由於新的加密貨幣法案旨在加強對消費者的保護,因此數字貨幣公司將必須發布其消費者帳戶的相關條款和條件,例如應付費用表,他們目前在聯邦存款保險合作社的合規性或監管狀態,以及其他有關市場風險的信息。

該法案的主要支持者女議員伊馮·洛佩茲(Yvonne Lopez)指出:

「在新澤西州各處,有一些ATM可以分配比特幣。人們在日常生活中會看到並聽到有關它的信息,但大多數人不確定它是什麼。我們必須採取措施,保​​護希望投資加密的消費者,同時也要允許該行業在新澤西州繼續發展和擴展。」

A2891新澤西州議會區塊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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