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密貨幣遊說集團在 XRP 訴訟中提交「法庭之友」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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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區塊鏈技術的美國倡導組織數字商會 (CDC) 在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 (SEC) 對 Ripple Labs 的訴訟中提交了法庭之友簡報(字面意思是「法院之友」)。 此舉是在法官 Analisa Torres 批准加密貨幣遊說團體動議允許提交簡報之後做出的。

CDC 提交法庭之友簡介

周三,美國紐約南區地方法院法官安娜麗莎·托雷斯(Analisa Torres)批准 CDC 提交法庭之友書狀。 隨後,加密貨幣遊說團體在同一天提交了簡報。

CDC 在簡報中表示,目前沒有聯邦法律管轄基於區塊鏈的數字資產的法律狀態。 該公司表示,美國已經在現代應用中表達了靈活性,但「當幾十年前的法律面臨區塊鏈技術的一些更獨特的方面時,就會表現出一些僵化。」

SEC-Ripple 案包括對 1946 年首次發行確定的因素的分析。法院正在考慮 Ripple 提供的 XRP 代幣是否符合 Howey 的四管齊下的測試。 然而,CDD 表示,「法律先例僅限於將 Howey 應用於數字資產的首次發行。」

「另一方面,如果本院決定在首次發售後的後續銷售中考慮標的資產的狀態,我們想提醒法院,在這個問題上沒有法律先例。 這種缺乏明確性對美國的數字資產網路開發商和潛在的市場參與者都產生了顯著的寒蟬效應。」

法庭之友是不是法律案件的當事人,但被允許通過提供與案件中的問題有關的信息、專業知識或見解來協助法院的個人或組織。 簡單來說,就是一個人或團體,不是行動的當事方,但對此事有濃厚的興趣。

CDC 在上周的新聞稿中表示,SEC-Ripple 案有能力「塑造數字資產行業的法律框架和道路規則」。 該遊說團體補充說,它不會在其簡報中發表意見,但會強調「沒有聯邦法律或法規管轄記錄在區塊鏈上的數字資產的法律特徵。」

法庭之友可以間接影響法院的判決。 它可以提出法律立場並審查政策問題,指出法院作為或不作為的後果。

SEC 和 Ripple 呼籲立即作出裁決

SEC 最初於 2020 年 12 月起訴 Ripple,指控該公司、首席執行官 Brad Garlinghouse 和執行主席 Chris Larsen 通過銷售 XRP 從事非法證券發行。 另一方面,Ripple 認為 XRP 應該被視為一種虛擬貨幣,而不是一種投資合約。

儘管如此,SEC 和 Ripple 均已在紐約南區提出即決判決動議,要求地區法官 Torres 立即作出裁決。 雙方都辯稱,法院擁有作出判決所需的文件。

與此同時,Ripple 的原生代幣 XRP 也因這一消息而上漲。 該代幣目前的交易價格約為 0.433743 美元,在過去 24 小時內上漲了 7.7%。 相比之下,過去一天更廣泛的加密貨幣市場要麼持平,要麼處於虧損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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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Ruholamin Haqshanas 是一位多才多藝的加密貨幣和金融記者,在該領域擁有超過兩年的寫作經驗。 他對金融科技領域的各個領域都有深入的了解,包括金融系統的去中心化迭代 (DeFi) 和不可替代代幣 (NFT) 的新興市場。 他是匯款數字資產的活躍用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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