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nCEN发布了关于加密货币实体和活动的新指导文件

在最近的一项发展中,金融犯罪执法网络(FinCEN)发布了一份长达30页的文件,指导金融机构在与数字资产互动时遵守现行法规,并进一步分析其管辖范围内的活动和实体。

FinCEN发布的最新“解释性指南”指出,该指南并未涉及任何新的监管机构。相反,它“整合”2011年颁布的现有FinCEN法规和行政裁决。

该指导文件指出,当前和新兴的商业模式,特别是涉及“可兑换虚拟货币”或CVC的资金转移,将属于“银行保密法”(BSA)的现行义务。

整体指导分为六个部分。第1节至第5节包含关键概念,合并和总结BSA下现有的FinCEN法规,涉及CVC活动的资金转移,FinCEN 2013指南和监管方法的发展和内容摘要。第6节列出了所有资源,以便在指南中进一步解释。

没有交易能力的软件或非监管钱包提供商和多信用证提供商不受货币发送者监管。

综合文件还强调了同一部分中的去中心化应用或DApps,说明,

“适用于机械代理商(如CVC信息亭)的相同监管解释适用于接受和传递价值的DApps,无论它们是否以盈利为目的。因此,当DApps执行汇款时,汇款机的定义将适用于DApp,DApp的所有者/运营商,或两者兼而有之。

FinCEN得出了显着的差异,进一步指出,DApp开发人员不仅仅因为创建DApp而在资金转换器定义下获得资格。只有当创建的DApp实际用于汇款目的时,它们才有资格作为BSA下的汇款机。

FinCEN文件类似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最近发布的关于在从事数字资产的出售,销售或分销时适用的法规的框架。

@bloxrouteLabs的联合创始人,Emin Gun Sirer,推文,

“文件没有做到这一点非常了不起:它并没有禁止技术。它并没有禁止该技术的任何方面实际上使FINCEN的工作更加困难。例如,它让匿名提供商免除。“

FinCEN后发布了关于加密货币实体和活动的新指导文件,首先出现在AMBCrypto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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