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NF的「黑名單」-為什麼要進行加密交易?成交量。 II

正如我們在上一篇文章中已經提到的那樣,PFSA保存的公共警告列表是PFSA辦公室報告其犯罪的公司的集合。這不僅是提供信息的條目,而且通常是一個信號,表明已對該實體發起訴訟。對於與加密貨幣行業有關的實體,懷疑涉及違反2011年8月19日關於支付服務的法案第150條的絕大多數內容,內容如下:

「刑罰規定
1.誰無權在支付服務領域或發行電子貨幣領域從事活動,應處以最高500萬茲羅提的罰款或最多2年的監禁,或兩者兼而有之。

2.對未經授權使用名稱(公司)的「支付服務」,「發行電子貨幣」,「支付機構」,「小額支付機構」等名詞,或指明所從事或從事的商業活動的,處以相同的處罰。 ,「付款服務局」,「電子貨幣機構」或「外國支付機構的分支機構」。

3.實施第(a)款規定的行為的人,應受相同的懲罰。 1或2,代表自然人,法人或非法律賦予法人資格的法人的組織單位或為自然人,法人或組織單位的利益行事。」

加密貨幣交易的「黑名單」引起了很多爭議。一方面,一些實體感到委屈,並認為自己被錯誤地發現了。另一方面,正如我們有機會在Bitmarket崩盤期間看到的那樣,有一種討論認為KNF在保護其客戶方面做得還不夠。但是,如果我們看波蘭的法規,就沒有關於加密貨幣交易的法規。從理論上講,這使他們可以自由操作。實際上,這帶來了巨大的不確定性,並為各種業務解釋提供了空間。因此,許多實體通常是「遷移」到國外,通常是歐洲聯盟成員國的領土。

PFSA的任務是對金融市場進行審慎監管,無論對與錯,金融市場不包括加密貨幣。根據定義,波蘭金融監管局並不控制所有加密貨幣交易。正如她本人所指出的,只有那些同時提供支付服務的人在放大鏡下。值得一提的是,波蘭金融監管局於2018年6月發布了關於加密貨幣交易所和兌換處功能的通訊。他提到了在公共警告列表中輸入的與加密貨幣行業有關的實體:

“應明確指出,委員會在這方面採取行動的原因不是作為交易所或加密貨幣兌換商,而是在未經適當授權的情況下為可疑的非法活動辯護,這給將資金委託給這些實體的人造成了潛在危險。同時,應該指出的是,這些實體並未採取實際行動從PFSA獲得必要的許可,也未向PFSA申請確定適合其需要的法律框架。」

證券交易所什麼時候成為電子貨幣機構?

應當記住,同樣由於參與者的安全,貨幣價值交易市場也是一個受監管的市場。法律關係的內容和連接各方的服務很重要,而不是名字。儘管該行業本身不受監管,但從事加密貨幣行業的實體必須遵守有關金融工具的通用法規。從加密貨幣交易參與者的角度來看,關鍵是cryptos-FIAT-加密貨幣交易所和存儲資金的方法。

由於波蘭缺乏相關法規,證券交易所和交易所辦公室可能會在其錢包中進行加密存儲活動,並在任何加密貨幣中顯示此類投資組合的狀態,並對令牌的當前價值進行定價。但是,即使在愛沙尼亞,此類活動也要獲得許可。

另一方面,加密貨幣交易所和兌換處無法顯示以FIAT貨幣收取的資金投資組合的電子餘額。收取任何FIAT押金並顯示投資組合餘額是與發行電子貨幣有關的活動,我們認為,這需要獲得經營電子貨幣機構(E-Money Institution)的許可證。值得在一個簡單的交易所用戶示例上解釋細微的差別。

不是獲得許可的電子貨幣機構的交易所用戶不能接收其帳戶的電子餘額,例如以茲羅提,美元或歐元計。對於交易所而言,這意味著在每次交易之後,向FIAT加密的加密貨幣都應將FIAT資金提取到客戶的銀行帳戶中,而不應將其作為可用餘額保留在交易所面板中。從用戶的角度來看,例如在交易所面板中持有PLN和「按需」購買加密貨幣變得有問題,而且基本上是不可能的。當然,這在技術上是可行的,但隨後用戶應為特定的加密貨幣購買交易支付FIAT。

交易所什麼時候成為支付機構?

在上面的示例中,我們寫道:

「對於交易所而言,這意味著在每次交易之後,向FIAT加密的加密貨幣應將FIAT資金提取到客戶的銀行帳戶中,而不應將其作為可用餘額保留在交易所面板中。」

這是另一個監管陷阱潛伏的地方。交易所必須始終具有100%的確定性,即交易後或客戶從客戶收到的用於執行給定操作的資金來自客戶的銀行帳戶(或轉到客戶的帳戶)。否則,它可能是授權的匯款業務。

波蘭的加密貨幣許可證

首先,波蘭立法中沒有「加密貨幣交易所許可證」之類的東西。作為替代,一些實體提交了申請,其中一些獲得了小額支付機構的許可證。它是一個許可證,解決了在客戶和最終用戶之間轉移資金的問題。但是,它具有許多限制,無論是領土限制還是有價值的限制。其中包括對付款交易金額的限制以及僅在波蘭允許的活動。

「黑名單」是否僅限于波蘭實體?

公共警告列表可能包括未在波蘭註冊的實體。他們在我們的市場上經營就足夠了,並且在PFSA看來,他們可以違反法律。一切由機構決定。重要的是,例如在馬爾他和愛沙尼亞獲得的許可證沒有護照,因此從理論上講,它們也可能在此列表中。但是,要做到這一點,PFSA必須擁有「硬」前提或證據,證明該實體在波蘭運營和/或主要向波蘭居民提供服務。

該材料是與合作夥伴Thompson&Stein合作開發的。

Thompson&Stein是一家國際律師事務所,專門從事法律和稅務諮詢。該公司的活動包括有關STO和ICO的建議以及協助獲得加密貨幣交易許可證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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