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DFS就「採用或列出虛擬貨幣的擬議指南」徵求意見

紐約金融服務部對加密貨幣更加友好的版本正在尋求對一組新準則的評測,以幫助獲得許可的紐約加密貨幣交易商選擇要上市或採用的代幣。

NYDFS表示,自2015年以來,它已向加密貨幣經紀人頒發了兩打許可證和憲章,以「確保紐約人擁有進入虛擬貨幣市場的良好監管方式,並且紐約仍處於技術中心創新和前瞻性法規。」

NYDFS稱,五年過去了,“市場上可用代幣的數量呈指數增長並持續增長…(以及那些持有BitLicenses和…信託憲章的代幣已經要求在市場上列出新的虛擬貨幣('coins')除了最初應用於DFS的內容之外。」

因此:

「為了提高效率並使VC許可證持有人能夠及時提供和使用新硬幣,DFS正在徵求所有有關方面和公眾對DFS希望向VC許可證持有人提供的以下兩種擬議硬幣採用或上市選擇的意見。 。」

計劃是,「擬議的DFS網頁…將包含VC許可證的虛擬貨幣業務活動所允許的所有硬幣的列表…」

還將允許被許可人使用獨立的框架來評估其他硬幣的上市適合性:

「針對硬幣上市或採用政策的擬議模型框架,可以根據VC被許可人的特定業務模型和風險狀況進行調整……如果得到DFS的批准,將使被許可人能夠自我認證新硬幣的上市或採用情況除了上面第1條中列出的內容外,未經DFS事先批准。」

VC許可證持有人必須「將不遲於下一個季度提交申請時將其虛擬貨幣業務活動使用或提供的所有硬幣告知DFS。」

VC被許可人可以建立自己的硬幣上市政策,但必須涉及「健全的程序,全面解決與被許可人的虛擬貨幣業務活動有關的虛擬貨幣審核所涉及的所有步驟。」

還有

「政策必須針對VC被許可人的特定業務模型,運營,客戶和交易對手,運營地域,服務提供商以及所考慮的代幣的用途,目的和特定特徵而量身定製。它還應包括通知DFS新硬幣清單的程序。」

公司的硬幣上市政策應考慮加密貨幣硬幣項目的以下屬性:

I.治理包括確保適當的董事會和相關程序到位,並且“參與有關特定代幣的審查和決策過程的人員沒有利益衝突。''

被許可方還必須「保留……公司硬幣上市政策對每種新硬幣的應用記錄。

二。風險:「在採用或發行任何新硬幣之前,VC許可證持有人應以完全沒有利益衝突的方式對此類硬幣進行全面風險評估並形成文件。」

被許可方還必須確定:「任何新硬幣是由合法信譽良好的一個或多個實體出於合法和合法目的而創建或發行的,而不是為了逃避對適用法律和法規的遵守。」

被許可方還必須考慮「與任何技術或系統有關的風險……與代碼缺陷和違規有關的風險……以及網路安全和託管風險」(加密貨幣經常被盜或被黑)。

還必須解決市場和法律風險,「包括由少數個人或實體中心化持有或控制硬幣,價格操縱和欺詐」,以及「任何與之相關的未決或潛在的監管,刑事或執法行動新硬幣的發行,分發或使用。」

三,監控方式

必須監控硬幣的性能和項目的維護。

被許可人必須進行「對硬幣的定期重新評估,包括是否發生了重大變更,並根據特定硬幣的風險水平對審查的頻率和審查水平進行調整。」

被許可人還必須建立控制措施以減輕某些代幣帶來的風險,並且還必須進行必要的處理以將代幣從列表中除名,包括在此類除名的情況下向受影響的客戶和同行提供通知。

NYDFS表示其模型框架“並不詳盡,並且可能會根據新信息,不斷變化的市場和更多經驗而不時更新。''

該框架還「並非旨在限制任何法律或法規的範圍或適用性。」

評測應在2020年1月27日之前提交至(受電子郵件保護)(請在主題行中使用「擬議的硬幣上市政策框架」。)

資訊來源:由0x資訊編譯自CROWDFUNDINSIDER,版權歸作者Cali Haan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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