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定從克萊格·賴特(Craig Wright)手中收回500,000 BTC的判決,而對Kleiman有利

佛羅里達州地方法院法官貝絲·布魯姆(Beth Bloom)在企業家克雷格·賴特(Craig Wright)及其前任合伙人大衛·克萊曼(David Kleiman)的繼承人一案中對該裁決無效,根據該判決,賴特有義務向克萊曼家族支付110萬比特幣的一半,由中本聰開採。

去年八月,和平大法官布魯斯·萊因哈特(Bruce Reinhart)通過了這樣的決定,勒令雷格(Craig Wright)將據稱與中本聰之一的戴夫·克萊曼(Dave Kleiman)共享的一半比特幣轉讓給克萊曼的兄弟。但是,據賴特說,由於克萊曼(Kleiman)的去世,人們無法使用這些硬幣。

根據1月10日法官Beth Bloom撰寫的文件,由於缺乏有關2009年比特幣挖礦的可靠事實,萊因哈特法令被視為無效。布盧姆說,在之前的聽證會上,只考慮了有關克雷格·賴特(Craig Wright)比特幣的數量和位置的問題。

即使考慮到賴特和克萊曼是平等的夥伴這一事實,也與賴特擁有的比特幣無關。此外,企業家可支配的比特幣數量仍然未知,因此,收回決定不具有法律效力。

去年12月,克雷格·賴特(Craig Wright)向法院提交了一封電子郵件,根據該電子郵件,他應於2020年1月從錢包中收到私鑰,從錢包中他將向原告支付商定的金額。但是,賴特後來說,他仍然無法獲得這些鑰匙,因此布盧姆下令在2月3日之前,克雷格·賴特(Craig Wright)用「神秘快遞員」將情況告知法院,據稱他必須在1月1日將所有必要的數據轉移給他。因此,「中本聰比特幣」的奧秘仍未得到解決,克雷格·賴特(Craig Wright)對比特幣創造者的榮耀的主張仍然沒有根據。

在貝絲·布魯姆法官發表聲明的前一天,出現了其他一些事實,這些事實可能會大大改變審判的進程。根據Tulip Trust的原始文件判斷,Craig Wright在2012年將其所有加密貨幣資產委託給Dave Kleiman,但要在八年內將其全部歸還。這與艾拉·克萊曼(Ira Kleiman)指控賴特(Wright)沒收其兄弟的比特幣的說法相矛盾。另一份文件說,賴特不擁有鬱金香信託的一半,但只有30%的股份。但是,法院對這些文件的合法性表示懷疑,因為它們以2015年出現的字體印刷。

2018年12月,由於理由不足,法院駁回了克雷格·賴特(Craig Wright)駁回該案的大部分請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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