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報告忽略了Big Tech GDPR決定,Google將英國數據移至美國

歐盟委員會(EC)尚未澄清其對Big Techs處理歐盟消費者數據的立場。

歐共體最近發布了「歐洲數據戰略」,但儘管英國即將離開歐洲,但仍未提及Facebook,Twitter,蘋果,谷歌和LinkedIn等美國科技巨頭應如何繼續處理英國用戶的數據。聯盟(EU)。

路透社此後透露,谷歌計劃將其英國用戶的數據和用戶帳戶從歐盟轉移到美國,因此將其排除在歐盟的監管範圍之外。

從3月31日起,英國用戶的數據將不再包含在通用數據保護條例(或GDPR)中,該條例於2018年5月在整個歐洲範圍內實施,這使公司未經許可而將人的數據傳遞給第三方是非法的首先使用數據的人。

谷歌警告其股東,英國脫離歐盟可能會降低其收入

數據從愛爾蘭(正在進行21次針對Big Tech的跨境數據實踐調查)轉移到美國,引發了強烈反對,因為目前美國的數據隱私法律薄弱得多。

Big Tech向英國用戶發送了一封電子郵件,其中說:「由於英國即將離開歐盟,Google現在將成為服務提供商和數據控制者,負責您的信息並遵守適用於英國消費者用戶的隱私法。」

如果英國和歐盟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未達成數據共享協議,那麼英國退歐過渡期將不再適用,在英國和歐盟之間傳輸和處理數據將變得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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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已在加利福尼亞制定了一項數據保護法,去年10月在紐約通過了另一項數據保護法。加利福尼亞州的《消費者隱私法》(CCPA)於1月1日生效,對GDPR具有類似的影響,而《盾牌法》旨在保護美國大選不受外國干預。

CCPA和GDPR之間的主要區別在於罰款的大小,公司的規模以及選擇退出與選擇加入模式。

CCPA將對每位用戶處以100美元到750美元之間的罰款,而GDPR設有上限,因此,一家小型公司不能被淘汰。但是,儘管GDPR對適用性沒有最低要求,但CCPA不會監管活動,除非該公司的收入超過2500萬美元並處理超過50,000個用戶的個人數據。

至於消費者的許可權,GDPR要求用戶選擇加入第三方數據共享,而CCPA則要求消費者積極選擇退出第三方數據共享。

負責讓大技術公司負責英國用戶的機構愛爾蘭數據保護委員會(DPC)在其報告中強調了工作量過大的情況。它在2019年總共收到7,215起投訴,比2018年收到的4,113起增加了75%。與2018年相比,去年的數據安全漏洞通知也增加了71%。

DPC去年增加了30名員工,但表示沒有從愛爾蘭政府獲得足夠的資金。在2019年,它只獲得了1650萬美元。

谷歌已警告其股東,英國脫離歐盟可能會打擊其收入,並會因在歐盟和美國之間轉移個人數據而對大型科技公司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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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來源:由0x資訊編譯自BACKINGTECH。版權歸作者Ruby Hinchliffe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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